2012年3月1日 星期四

群策群力

2012/02/29 今日推廣中心發生了許多重要的事情。

一、上午將女兒赴日留學閒置於家中的一部桌上型電腦搬到辦事處使用,請邱冠豪協助安裝,他買了無線網路卡及三孔的延長線插座,這樣就有了一部電腦可以使用。

二、下午邀請台中市議員李中先生到辦事處請益,他說台中市議會已經決議將「台灣大道」改名為「台中大道」,理由是台灣大道的名字可以在全省各地使用,而台中大道是專屬於台中地區。殊不知我早已註冊台灣大道命名的智慧財產權,並於2002年轉贈給台中市政府使用,這些人在討論的時候根本沒有上網做功課,研究台灣大道的由來及其意義,實在是太可惜了。

三、與李中議員論及中區再發展自治條例制定的內容及程序問題,他透露都發局高級主管的想法與我們的要求可能會有些衝突,而這些衝突會影響到將來建設投資公司在進行中區都市更新建築設計建造的投資成本效益,減少投資意願。

李中議員同意找人共同研究規劃草擬中區再發展自治條例,依程序送交市議會列入討論及制訂成法案,也會促使行政部門另提草案一起研討。

四、晚上都更科長劉政宏偕同與王樹德股長對調的新任股長到辦事處,非正式洽談有關中區再發展的問題。辦事處可以設法邀請居民前來聽取政府的施政措施,並且了解政府可以提供經費協助居民進行舊建築物的整修改善環境外貌,然而依照規定會有許多限制,政府只能提供總數百分之五十的經費補助,其餘必須由居民負擔,不知道在此惡劣情況下,區民的配合度如何?應該還要有更完整的配套措施,才會有誘因。另外還有必須在街道上連續家數的規定,在實務上也有可能會產生問題,必須先做調查再想辦法一一克服困難。

五、為使中區再發展的工作能夠順利,決議由中區八個里長代表具名先向市政府提出請願,首先政府預定在101年停止實施的停車場容積獎勵辦法,請容許在中區保留以待將來使用。二是請求規定日後中區舊建築物重建後實施更嚴格的退縮要求。三是為獎勵中區舊商圈的再生工作快速進行,請規定相關稅捐減免辦法。

六、會後前往東海大學建築系在民權路182 號所成立的學生作品展覽地點參觀,該處是以老樹咖啡為主題,由學生們提出各種重建設計構想,探討對環境的改善方式。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